哺乳期的女性,一旦体温超过38℃,应停止哺乳;并及时就医,不宜自行乱用退热药。因为发热只是疾病的一个症状,必须先确诊病因后,才能有效地对症用药治疗。因感冒引起的发烧,可在医生指导下,服用感冒清热药;因感染和乳腺炎引起发烧,可口服或静脉滴注抗生素;用药期间,不宜哺乳,并运用吸乳器,排空乳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