吸毒为什么容易感染艾滋病病毒?
吸毒者过去是指吸用鸦片或大麻等毒品的人。现在这些毒品已被提纯成为海洛因,不需再通过吸用,而是用水稀释后,由静脉或皮下注入体内,静脉注射作用最快,有毒瘾的人最为欢迎,所以有些人称之为"静脉吸毒",正确的提法应该是"静脉注射毒品成瘾者"。
怎样医治艾滋病的气虚血瘀证?
对于本型 艾滋病的治疗宜补气化瘀,活血清热。常用方药 为补阳还五汤合犀角地黄汤加减。生黄芪10g,当归10g,赤芍10g,地龙 10g,川芎10g,桃仁10g,红花10g,生地10g, 丹皮10g。方中生黄芪、当归益气养血;赤芍、地龙、 川芎、桃仁、红花活血通络;生地、丹皮凉血化 瘀。疼痛甚者,可加入五灵脂10g;气虚明显 者,可加入人参、党参各10g。
艾滋病患者的临床表现有哪些?
艾滋病病毒感染一般要经过一个较长的、各人不同长短 的潜伏期,然后才逐渐发展成为艾滋病。临床表现分为以下几 个阶段:
急性感染期:15%~20%的患者在感染大量病毒后2 到6周,可出现全身疲倦(59%)、肌痛(34%)、低热(40%)、淋 巴结肿大(30%)、盗汗和多汗(27%),偶有发生皮疹、头痛、关 节痛,个别人发生急性中枢神经系统病变、脑膜炎或外周神经 病变。症状持续1周左右而自愈。也有的病人经过对症处理, 症状消失。以后就进入一段相当长的无症状期。个别人因严 重的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或严重的继...
锶釦
发布 2017-09-22
吃了别人的血,最嘴里有伤口,晚上回家连拉带吐是不是说明吃
你好,一般是不会的。因为艾滋病不会通过消化道传染的,艾滋病毒很快会被胃酸灭活的。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就是通过性传播、血液及母婴垂直传播。更何况血液中还不一定就有艾滋病毒。
艾滋病的脾胃虚弱证有什么症状?
艾滋病的脾胃虚弱证多见于以消化系统症状 为主者。可见腹泻久治不愈,腹泻呈稀水状,少 数挟有脓血和黏液,里急后重不明显,可有腹 痛。此外,并见发热,消瘦,全身乏力,食欲不 振,恶心呕吐,吞咽困难或腹胀肠鸣,口腔内鹅 口疮。舌淡有齿痕,苔白腻,脉濡细。由于艾滋 病患者病毒久留,伤及脾胃之气,脾胃运化失 常,故可见腹泻久治不愈,腹泻呈稀水状。少数 挟有脓血和黏液,里急后重不明显,可有腹痛,是由于脾胃虚弱,不能运化水湿,湿浊阻滞肠道,与气血相搏所致。发热,消瘦,全身乏力...
输血有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危险吗?
1983年,艾滋病病毒的发现就是从艾滋病患者的末梢血液中分离出来的,各地也确实有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供血者 使受血者感染的病例,如德国一位农村的24岁男青年,就是 因为车祸受伤住院,术后接受了多次输血,其中一次输了被艾 滋病病毒污染了的血液,因而感染了艾滋病病毒。德国UB血 液公司曾将血液混合起来再作艾滋病的化验,以"稀释"可能 有的艾滋病病毒,并节省费用。该公司已将产品销往国内外 80多家医院和诊所,据估计,受害人数可能在200万左右。目 前,在德国已查出数名接受过这种血液的...
蠟尐筆
发布 2017-09-21
如何治疗艾滋病的脾胃虚弱证?
对于本型艾滋病治 疗宜扶正祛邪,培补脾胃。常用方药为补中益气 汤、真人养脏汤、参苓白术散加减。白术10g,党参10g,黄芪10g,木香10g, 诃芋10g,泽泻10g,茯苓20g,白扁豆30g,山 药 15g。方中白术、党参、黄芪健脾益气;木香、诃 子、泽泻、茯苓、白扁豆、山药理脾利湿,调和 胃肠。如腹痛者,可加入高良姜、香附各10g; 胃脘胀满者,可加入枳壳、大腹皮各10g。
艾滋病的脾肾亏虚证有什么症状特征?
艾滋病的脾肾亏虚证多见于晚期患者,预后 较差。症见发热或低热,形体极度消瘦,神情倦 怠,心悸气短,头晕目眩,腰膝酸痛,四肢厥逆,食欲不振,恶心,呃逆频作,腹泻剧烈,五 更泄泻,毛发枯槁,面色咣白。舌淡或体胖,苔 白,脉沉细无力。由于艾滋病毒侵犯人体,进一 步损伤脾肾之阳气,即中医所谓先天和后天倶 损,故出现形体极度消瘦,神情倦怠,心悸气 短,头晕目眩,腰膝酸痛,四肢厥逆,食欲不 振,恶心,呃逆频作,腹泻剧烈,五更泄泻,毛 发枯槁,面色苍白等一系列脾肾亏损的症状。
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有何原则?
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有两个原则:一 是自愿的原则,其他人或单位不能强制你去做艾滋病咨询或检 测;二是保密的原则,这种咨询以及检测的过程及结果是完全 保密的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咨询者个人与艾滋病相关的 信息,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。
艾滋病病毒感 染者在治疗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?
目前虽然没有针对艾滋病 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劳动合同的专门法规,但是可以依据 职工患病在治疗期间相关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执行。根据《劳动法》的规定,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,用人单位不得解 除其劳动合同。同时规定,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后,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,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其劳动合同,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本人。至于医疗期长短的规定,原劳动部1994年颁发的《企 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》中有具体说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