气虚,阴虚者慎服
《本草经疏》:“中气虚,气不归元者,忌与耗气药同用;胃虚有火呕吐,不宜与温热香燥药通用;阴虚咳嗽生痰,不宜与半夏、南星同用;疟非寒甚者,亦勿施。”《本草汇言》:“亡液之证不可用,因其辛以散之也;元虚之人不可用,因其辛不能守也;吐血之证不可用,因其辛散微燥,恐有错经妄行也。”
《本草经疏》:“中气虚,气不归元者,忌与耗气药同用;胃虚有火呕吐,不宜与温热香燥药通用;阴虚咳嗽生痰,不宜与半夏、南星同用;疟非寒甚者,亦勿施。”《本草汇言》:“亡液之证不可用,因其辛以散之也;元虚之人不可用,因其辛不能守也;吐血之证不可用,因其辛散微燥,恐有错经妄行也。”